【日照市】山东聚力新材料10KV外网红线外土建及电气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照市】山东聚力新材料10KV外网红线外土建及电气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聚力新材料10KV外网红线外土建及电气项目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有效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29.309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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