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礼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邀请函

陕西千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礼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礼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礼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装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SXQX-LQ-202005

三、采购人:礼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劳动西路与市政西大街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137*****518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千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路延伸段东侧(南方星座)一幢一单元1171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177*****339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

1、磋商内容:礼泉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装修工程。

2、本次采购完工期为:自合同签订后75天内。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七、采购预算:499986.72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者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下列资质: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提供加盖公章的二维码电子证书;

(4)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库可查询(附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磋商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磋商文件正本中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磋商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磋商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九、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十、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发售时间:2020年05月25日-2020年06月 01日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路延伸段东侧(南方星座)一幢一单元11711室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放时间: 2020年05月25日-2020年06月 01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购;

(2)、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十一、磋商文件递交

1、本次磋商项目只接受纸质磋商文件,不接受其他介质投标文件。

2、提交的磋商文件份数:一正两副,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

3、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8日14:30分

4、磋商时间:2020年06月08日14:30分

5、磋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19号如家商旅酒店三楼会议室

6、开启时间:同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 177*****339

十二、交纳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陕西千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9900.00元)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应一次性足额交纳,到账时间以陕西千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确认的收款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陕西千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朱雀大街支行

账 号:***************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采取公开磋商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本次项目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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