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青云中心卫生院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青云中心卫生院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青云中心卫生院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的各公司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WK2020-WJ-G-008号
2、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预算:112万元整
4、采购简要需求:
4.1、物业基本情况
4.1.1.总体情况:
①室内面积约5000平方米,其中需要提供保洁服务的约3500平方米;
②室外停车场管理、道路保洁;
③绿化养护面积约1500平方米;
④消防维保;
⑤24小时安保服务;
⑥日常维保;;
4.2、服务范围
4.2.1、负责对招标人各办公楼的层面的信件收发、接待服务;
4.2.2、负责对招标人各办公大楼的清洁与服务;
4.2.3、负责对招标人各中心办公大楼及其区域内的全天候保安服务;正确使用保安器材及报警设备,确保办公大楼所属区域内的安全;按要求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耐心细致做好信访引导;
4.2.4、确保招标人各楼层所属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检修与维护(清洁),确保设备性能良好、运转正常;
4.2.5、协助做好招标人区域内绿化维护管理;
4.2.6、突发事件的处理;
4.2.7、其它与物业相关事务处理。
4.3、人员配置及要求
本项目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2人,各投标人须以此进行报价。岗位情况如下:
序号 | 职务 | 人数 |
1 | 收费 | 1人 |
2 | 保安 | 3人 |
3 | 保洁 | 5人 |
4 | 厨师 | 1人 |
5 | 驾驶员 | 2人 |
合计 | 12人 |
5、服务期:两年,2020年07月1日-2022年6月31日
6、服务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青云大道东段南侧883号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取信息:
1、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2、登录报名。“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通过CA证书登录(CA证书将作为系统登录及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的唯一工具)。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各供应商打印并保存报名成功确认单。只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 日17:30(北京时间)。
4、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投标时应至开标(或磋商等)现场。代理机构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只能从“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6、补充通知(如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7、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8、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
9、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9.1、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00,系统操作咨询:朱工qq********5电话188*****920
9.2、办理ca锁 CFCA: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窗口 ****-********
9.3、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
9.4、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CA办理咨询电话:
国信CA: 400-025-1010、025-96010
CFCA:185*****817 ****-********
办理地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8旁边 ,请需要办理CA的单位至窗口办理
10、各投标人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1、网上投标事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http://www.szzyjy.com.cn/wjqfzx/035004/wjCity_moreinfo.html)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 。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纸本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06月22日13:00(北京时间)
2、网上投标文件和纸本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6 月22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4、接收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06 月22 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七、纸本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包括商务标及技术标)
1、商务标(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本人到开标现场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报价分项表;
(商务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制作,必须满足评标要求。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格式及内容。纸本投标文件需保证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2、技术标(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注: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价格。
注: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袋密封,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前在接收地点将《商务标(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技术标(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递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将在评标结束后退回。投标单位的投标代表在开标现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负责检查纸本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递交纸本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3、商务标(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与技术标(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单独装订并密封,不得装订在一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网上投标文件请按投标人须知第16点投标文件的组成的要求进行制作。
九、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根据中标按照100万元以内1.5%、100万(含)~500万元以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青云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沈东妹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青云大道东段南侧883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
联系人:沈超/吴浩
电话:****-********传真:****-********
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十二、疫情期间的特殊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吴江区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二)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三)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
十三、特殊说明:采购人因原有物业管理服务即将到期,为了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现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财购﹝2020﹞16号)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十四、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五、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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