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卫办第三方测评服务招标公告

市创卫办第三方测评服务招标公告




市创卫办第三方测评服务采购的采购公告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对市创卫办第三方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0-01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市创卫办第三方测评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查看1

*******ff86.4ac7">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既是展示城市形象的管理工程,也是缔造“幸福沈阳”的民生工程。确保创卫工作的强力推进,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助力沈阳市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二、第三方测评工作技术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分表》、《国家卫生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和沈阳市创卫办的相关要求,第三方测评机构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相关的测评工作。(一)范围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实地测评内容,二是问卷调查内容。(1)实地考察主要以暗访形式进行,内容包括: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水体、食品安全四小行业(小餐饮、小食杂店、小食品作坊、小流动食品摊贩)、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小理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早夜市、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车站、铁路、公共厕所、生活垃圾中转站。共计17项,每个测评项目下又设置若干测评标准。(2)问卷调查包括普通市民问卷、外来游客问卷以及出租车司机问卷,问卷调查内容和方法与全国爱卫办2017年对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工作采用看、听、问的方式对接,调查卫生城市的市民满意度、外来游客满意度和出租车司机评价。(二)要求测评按照统一的计分原则,统一测评时间。测评点位的分布将由第三方测评项目组与甲方创卫办根据甲方卫生城市创建实际情况协商讨论确定。测评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实地测评区域、点位由测评人员组织进行测评。第三方测评机构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测评时间与人员分工,实地测评过程中既做现场笔录,又抓取现场图像资料,实地测评结束后建立图文资料库。通过对测评数据进行专业采集和系统分析之后,形成完整的测评报告(报告分为电子档、纸质和视频三种形式),包括五大模块:基本情况说明、测评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对策和建议以及相关附件。首先,在基本情况说明模块,报告如实汇报本次测评的指标、人数、时间、点位、测评方法、本次测评得分等基本信息;其次,测评结果分析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数汇总和相关排名,对测评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论述;再次,根据创建卫生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对本次测评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寻找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然后,根据国家对于卫生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及本市卫生城市创建的实际情况,提出有建设性的针对性对策和建议,科学有序的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城市卫生指数。三、测评工作原则坚持规范操作。第三方测评机构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开展测评工作,严格执行测评工作流程,独立完成测评工作,必要情况下提供暗访证据,严禁参与任何可能影响测评公正性的活动。四、测评工作时间段结合沈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实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依据沈阳市创卫办的工作要求,每月提交一份测评报告,共计12次。五、测评工作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每月提交的测评报告,以通过甲方认可的为准。如甲方认为提交的测评报告存在较大、较多的与实际工作不相符的问题,甲方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提出追责。①罚责 乙方每月提交一份测评报告,甲方审核报告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单,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要求出具测评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②支付方式;每月提交一份测评报告,共计12次。待出具12份由甲方签收验收合格单后一次性支付。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2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 720,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 5 月 26 日 8:30 时起至 2020 年 6 月 1 日 16: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开标区(5~7楼),具体开标室在大厦1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 5 月 26 日至2020 年 6 月 1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项目联 系 人: 张春城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联系人: 李帅
联系电话: ***-****************
传真: 无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05-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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