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信访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司法局信访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大庆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 信访法律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人员聘用
(一)律师3人
1、在我市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2、热心公益事业;
3、年龄在60岁以下;
4、包含每人每月工资及五险。
(二)行政人员2人
1、年龄2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软硬件知识;
3、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记录;
4、中文、法律专业优先;
5、包含每人每月工资及五险。
(三)会计1人
1、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有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工作经验。
2、熟练掌握会计准则条款,熟悉财务管理制度。
3、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记录。
4、包含每月工资。
二、信访法律服务
(一)工作内容
1、接受政法部门的委托,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析、化解;接受市县(区)两级政府的涉事部门委托,对信访案件进行评析、化解;接受市县两级政府信访部门的委托,参与复查、复核,出具评析报告;参与化解市信访联席办公室交办的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为信访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2、根据业务需要印刷信访案件卷宗和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图册、宣传单等业务资料;根据办案需要到市县(区)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复印相关资料。根据办案需要,申请律师协会委派社会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办理。
3、律师工作职责: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陪同有关部门接访,提供法律意见;办理信访案件根据案件需要约谈信访人;出具案件评析报告、复查复核意见建议;对办结的信访案件,按要求装订成卷;做好信访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做好回访记录。
4、行政人员工作职责:负责服务两中心日常管理;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听证会;加强与信访部门及各委托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服务中心规范有序运行;做好信访案件法律意见反馈工作,与被访部门协商案件解决办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做好服务中心工作统计、总结、汇报;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心理疏导工作
(一)咨询评估:要求开展心理疏导、案件评估、组织活动等。
1、针对信访人员、未成年人犯、案件被害人、非法信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一对一心理疏导。
2、心理咨询案例报告评估。每次心理咨询完毕,心理咨询师必须提交心理咨询报告,每月从市法学会法律心理学专家人才库中匿名选取5名专家,从专业视角对心理咨询案例进行一对一专业评估和指导。
3、开展“法律心理服务基层行”活动。组织心理咨询专家和心理咨询师到社区、乡镇、校园、企业、军营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团体心理辅导。
(二)督导
1、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为心理咨询师开展案例督导。为个案咨询指明方向,同时减少实战心理咨询师心理损耗,聘请国内著名心理督导师进行心理督导。
2、组织市内咨询师同辈督导,及时解决心理咨询服务中遇到的专业方法和技术难题,确保心理咨询工作能够优质高效开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53.08万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行业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是我市唯一一家符合要求的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庆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一路3号群众工作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0年5月25日 至2020年6月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刁武
联系地址: 大庆市东风新村建设路115号大庆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 ******* 187*****69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战喜中
联系地址: 大庆市政东街8号
联系电话: ****-*******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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