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星火路以西、汇贤路以南、朱家山河以东的土石方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高新区星火路以西、汇贤路以南、朱家山河以东的土石方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AGX110047-01SG
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高新区星火路以西、汇贤路以南、朱家山河以东的土石方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1】6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高新区星火路以西、汇贤路以南、朱家山河以东的土石方工程一标段施工
2、工程地点:高新区星火路以西、汇贤路以南、朱家山河以东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土石方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高新区星火路以西、汇贤路以南、朱家山河以东的土石方工程一标段施工
10、工程规模:土石方量:330000 m3。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100万元以上的土石方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以及竣工报告材料原件。)时间、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所示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企业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报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证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投标单位必须取得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颁发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投标人授权代表与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到场,并现场核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现场核验投标人在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份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建造师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4、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
6、本工程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若比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低5%及以上,需缴纳中标价与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之差的保证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7、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的15%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10、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对三个标段(标段号为一标段:AGX110047-01SG;二标段:AGX110047-03SG;三标段:AGX110047-04SG)同时投标(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在1个以上的标段中的经评审的有效报价均为最低,则应按标段顺序确定所中标标段。例如投标人在1、2标段中经评审的有效报价最低,则中标标段为1标段。2标段的中标人则选择经评审有效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1/18 8:30到 2012/1/29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5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磊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xulei79@gmail.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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