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房产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鼓楼区南街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产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产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X(CS)2020-02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龙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2731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鼓楼区南街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小姐;0591-875123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龙宇;0591832731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24号三层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通过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一名成交人作为代理诉讼律所。成交人作为纠纷代理人,为采购人提供案件代理法律服务(全案委托)。该项目预算价是经咨询多家律所并向区司法局(法制办)征询后综合得出。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磋商件所述的货物及服务)。
2、报价人应当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须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有效期内检查考核结果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D)报价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5日 17:00 至 2020年06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至我司报名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8:00 至 2020年06月05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24号三层办公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24号三层办公楼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龙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273126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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