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一期)码头系统码头工程103号泊位、201号~209号泊位成品码头供电系统工程(重)

防城港钢铁基地(一期)码头系统码头工程103号泊位、201号~209号泊位成品码头供电系统工程(重)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码头系统码头工程103号泊位、201号~209号泊位成品码头供电系统工程(重)组织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码头系统码头工程103号泊位、201号~209号泊位成品码头供电系统工程(重)

项目编号:HCLGG2020016(重)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建设规模:①从交接点(X=2384782.856,Y=538615.618)至码头2#、3#、4#开关站电缆路由敷设设施建设;②码头3#、4#开关站至原料变电站电缆敷设、安装、检测;③码头 2#、3#、4#开关站电缆沟的给排水建设。

因临港大道未实施,该工程电缆沟22#集水井穿管过临港大道后,承包人需考虑接入现有1万吨码头公路排水系统,接入1万吨码头公路集水井位置于坐标点为(P616,X=2386194.056,Y=539171.407),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该项工程的费用,报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此项工程的所有费用

以上工程内容施工参照设计附图。除电力电缆费用外(招标人自行采购),其他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检测等费用投标人承担。

要求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日历天)(其中三号变电所的电缆敷设及送电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并依法出具书面检测报告。施工质量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设计、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

3.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是指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的类似工程)(以竣工时间为准,需提交竣工报告)。

3.1.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1.6专职安全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5 月 25日至 2020年5 月 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3时00分至5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7室柳钢项目部,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5日 9时00分至2020年5 月29日17时30分,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州项目管理分公司邮箱:huachunliuzhou@163.com。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钢项目部,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柳州分行

银行账号:79000188000237587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码头供电G016(重)”(转账单之内备注15个字以内)”,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30(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指挥部302室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80%,工程完工后尽快办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完成所有结算手续后,支付除质保金以外其他工程尾款。发包人按工程总价扣留保修金5%(不计利息),竣工验收满两年后付清。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地址: 广西柳州市北 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7室

联 系 人:苏工联 系 人:陈 工

联系电话: 0770-2069239,0770-2076053 联系电话:0772-2108155

2020 年5 月 25日 2020 年5 月 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系统 码头 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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