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3、2017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截图);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5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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