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车辆综合检查站公开竞争选取代理机构项目

容城县车辆综合检查站公开竞争选取代理机构项目


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容城县车辆综合检查站项目,比选人为容城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一、项目名称和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容城县车辆综合检查站公开竞争选取代理机构项目

2、比选范围:本项目工程、货物、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的相关内容;

2、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贿受贿的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3、投入本项目人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报名时间为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注:申请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并核验通过后,即可在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01日10时00分,地点为: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比 选 人:容城县公安局
地 址:保定市容城县南大街21号
联 系 人:宋慧霞

固定电话:****-*******

代理公司:保定广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大厦B座705室

联 系 人:石岳

联系方式:136*****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查 综合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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