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城南新区2020-1、2020-2号地块大区总包招标公告

青阳县城南新区2020-1、2020-2号地块大区总包招标公告


青阳县城南新区2020-1、2020-2号地块大区总包招标公告
2020-05-26 00:00:00
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金鹰世界中心1105室
zhangqun1@zldcgroup.com
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基础工程
降排水、土石方、基坑支护(支护桩除外)等;
(2)土建工程
结构、砌筑、抹灰、地坪、墙柱面和天棚粗装修、防水、隔音降噪、屋面保温等;
(3)机电工程
给水、排水,防雷、接地、电气等;
(4)预留预埋工程
消防、智能化、空调、通风、强弱电、充电桩、太阳能、泛光照明、电梯、栏杆、门窗等;
(5)人防工程
套管、设备基础、管线预埋、电气、给水、排水,防雷接地;
(6) 室外工程
车行道基层、雨水、污水管网及化粪池、挡土墙、零星构筑物等;
(7)其他
常规由总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等。(8)发包人认为其他需要承包人施工的工程,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按该工程确定的合同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由发包人、监理认可后,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安徽省青阳县莲花路南侧天华路东侧
建筑规模(含代建)
占地面积约8.36万㎡,总建筑面积约20.83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6.56万㎡,地下建筑面积约4.75万㎡(其中人防面积约0.75万㎡)。主要建筑形式
14幢洋房住宅, 6幢小高层,7幢高层,配套用房,商业等(如方案调整以最新版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承诺函;
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
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两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如有);
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等;
上述文件扫描为一个PDF形式文件。注
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
1、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2、标段划分
整体划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3、资金来源
自筹4、施工工期
暂定计划总工期
540日历天(含竣工备案完成时间,总承包单位已自行考虑冬季、梅雨、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干扰、台风等原因,否则属违约行为)。暂定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7月2日,暂定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12月24日,具体以开工令确定开竣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为小区整体综合验收通过且备案完毕之日。各区段相关砌筑工程、粉刷工程、防水工程、以及后浇带的封闭等工作,必须按甲方总体开发销售节奏完成,及时向精装修单位、消防单位、外饰面单位、绿化等单位提供施工工作面。以上工期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5、质量要求
(1)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
(2)满足中梁地产实测实量工作制度要求的标准;
满足中梁地产样板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的标准;
(3)第三方过程实测实量平均成绩不低于95分;
综合成绩不低于90分。 (4)其他补充要求
确保安徽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池州市质量标准化工地。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方式
银行转账,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发包人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
青阳梁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帐号
184*****42028、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已具备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等相关手续。中标单位若为外地企业,当地所需的政府备案等相关手续等,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如有)自行负责。9、其他要求
以招标文件和标准版合同为准;
1、进度款支付方式
按节点支付
具体支付节点详见附件21。项目首开前不付款,首开后按节点支付,每节点工程计划时间到期后,乙方上报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和下一节点的进度计划报给监理公司审查,并经甲方审核后(收到乙方上报后30日内),付实际完成节点工程造价的75% (完成的工程进度必须符合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延期的当期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下期赶上后一起支付),签证变更按照当期已审定确认金额的50%在进度款进行支付,剩余50%在工程结算款内支付。材料调差部分在材料调差款签订补充协议后,参照进度比例,同进度款一起支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并签定补充协议。如按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将提高付款比例至应付进度款金额的80%;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6个月内未能签订施工图预算补充协议,甲方将按应付进度款金额的70%向乙方予以支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8个月内未能签订施工图预算补充协议,甲方将停止进度款支付直至补充协议签订为止,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施工。 2、工程经甲方、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将工程移交到甲方或者甲方物业公司,并签订维保协议后,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如施工图转固已完成,提高付款比例至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85%;
如施工图转固未完成,降低付款比例至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75%。3、整个项目甲乙双方一审结算完成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乙方结算总额的 85 %。4、三审结算完成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乙方结算总额的 97 %(提交结算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工程款限付
由于每年年中、年底甲方财务扎帐,故对每年6月及12月份不进行工程款支付,支付时间顺延。且甲方无需承担由于限付造成的支付顺延产生的违约金及利息。6、上述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甲方有权选择按照应付款额的30%以供应链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再保理、P2P保理、供应链ABS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的方式支付工程款(原则上采用100%现金支付)。7、剩余结算款总额的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付款的相关资料,甲方扣除相关应扣款项(如有)后,将剩余款项(如有)无息支付给乙方,保修金的返还参照“附件1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执行。保修期 5年内的防渗漏水责任仍属乙方。
青阳县城南新区2020-1、2020-2号地块大区总包
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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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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