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华大学的委托,对其一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相关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诚邀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活动。
1.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补充采购)
2.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1]0450号
湘财采计[2011G]0214号
3. 采购代理编号:ZXGP-2012GK001
4. 项目基本信息表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第一包
1
计算机
42
第二包
1
1
5
高压蒸汽灭菌器
1
2
数码复印机
1
6
数码相机
1
3
生物显微镜
2
7
台式电脑
2
4
凝胶成像分析系统
1
8
移动硬盘
2
第三包
1
冷冻离心机
2
4
二氧化碳培养箱
2
2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1
5
CO2培养箱
1
3
小型台式冷冻离心机
1
第四包
1
氡子体监测仪
1
6
空调
2
2
西门子PLC实验平台硬件与软件
7
A4激光打印机
1
3
便携式中子雷姆仪
1
8
A4激光打印机
1
4
服务器
1
9
路由器
2
5
投影仪
1
10
交换机
4
第五包
1
数字示波表
1
7
录音笔
2
2
数字示波器
1
8
高清机器视觉视频系统
1
3
数据采集卡
1
9
专业视频处理模板
1
4
场效应管测试仪
1
10
智能手机/PDA评估平台
1
5
声卡
1
11
仿真器
1
6
音频光端机
1
第六包
1
行吊
1
3
剪切油缸
1
2
平衡式内燃叉车
1
4
压紧油缸
1
第七包
1
电刨
2
14
声级计
2
2
电磨
2
15
海拔仪
3
3
电钻
2
16
土壤硬度计
2
4
曲线锯
2
17
GPS面积测量仪
2
5
螺旋测微器
2
18
显微镜
6
6
视距测高器
2
19
智多星工程造价软件
1
7
数字照度计
2
20
燃气窑
1
8
地温测量仪
5
21
混凝土切割机
2
9
数字温度计
5
22
地板晶面磨光机
2
10
单相辐射热计
2
23
电喷枪
5
11
通风干湿表
5
24
型材切割机
4
12
风向风速仪
2
25
木工多用机
1
13
粉尘采样仪
2
26
水钻
2
第八包
1
卡式电脑桌
90
3
展架
10
2
木椅
90
4
实验台
18
第九包
1
探地雷达设备
1
第十包
1
全站仪
1
4
双频RTK(移动站)
2
2
全站仪
5
5
静态GPS
1
3
双频RTK(基站)
1
第十一包
1
电子天平
1
7
离子色谱
1
2
电子天平
1
8
气浮实验装置
3
3
恒温、全温培养摇床
2
9
马弗炉
1
4
分光光度计
5
10
过滤与反冲洗实验装置
4
5
水循环真空泵
1
11
热重分析仪
1
6
卧式离心泵
3
注:投标人可选择分包进行投标,但不得仅对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交货时间:
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原装进口设备——在外贸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交货地点:
南华大学(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国产设备付款方式(仅适用于国产设备付款采购):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收货单位验收单和发票10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95%的合同款;卖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经正常运行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凭买方相关单位的证明10日内无息支付尾款。
2、原装进口设备付款方式(仅适用于原装进口设备采购付款):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后,由买方指定进出口代理公司,委托其办理进出口相关事宜,并签订进口委托代理协议。买方凭本合同和进口委托代理协议及进口设备外贸合同将合同货款100%支付到进出口代理公司信用证帐户,由进出口代理公司对外开出信用证。
付款单位:
南华大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支付程序:
1、国产设备:买方与卖方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壹式贰份)交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付款时卖方将验收单、发票交买方单位财务部门,同时将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加盖买方单位财务专用章)交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根据买方网上的支付申请与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合同、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核对无误后,通过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支付货款。
2、原装进口设备:进口委托代理协议及进口设备外贸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进口委托代理协议及进口设备外贸合同(壹式贰份)交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根据买方网上的支付申请与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合同等核对无误后,通过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支付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信用证帐户。
质量保证:
第三章“采购清单及说明”部分有明确要求,按其要求执行;其他产品,自项目验收合格起,质保期均要求为1年。
每包设预算控制价:第一包:10.0万元;第二包:15.0万元;第三包:45.0万元;第四包:28.0万元;第五包:18.0万元;第六包:19.0万元;第七包:11.0万元;第八包:10.0万;第九包68.0万;第十包:24.0万;第十一包:63.0万(每个包投标报价超预算控制价的,视为其投标无效。)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下同)。
5.3 如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单位售价在3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及第三章“采购清单及说明”部分明确要求的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商(或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2年01月16日至2012年02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单位介绍信及②本人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营业执照、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税务登记证、⑧社保登记证、⑨资质证书至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述地址)报名,同时购买采购文件。
(注:其中第①③④项收原件,第②⑤⑥⑦⑧⑨项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
6.2 获取地点: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述地址)
6.3 文件售价:¥400.00/每套(售后不退)
6.4 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2月14日上午9:30时
7.2 投标地点: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华大学
地址: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阳志成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芙蓉中路89号华天新城长城阁13楼(湖南省建设银行南边)
邮编:410000
联系人:蒋 鸣  龙亮梅
联系电话:186*****626
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注: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规定和要求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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