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保障住房项目一期1-6、11#栋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家园保障住房项目一期1-6、11#栋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金南家园保障住房项目一期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1】64号文批准立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对金南家园保障住房项目一期1-6、11#栋建安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南家园保障住房项目一期1-6、11#栋建安工程
1.2建设地点:长沙高新区
1.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5658.87㎡,结构为剪力墙,地上建筑均为18层,平均建筑高度约为55米,预计工程造价约2.3亿元。
1.4资金来源:自筹
1.5计划工期:各30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金南家园保障住房项目一期1-6、11#栋建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为1、2#栋,建筑面积为44691.61㎡,预计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第二标段为3、6#栋,建筑面积为44097.91㎡,预计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第三标段为4、5#栋,建筑面积为32578.51㎡,预计工程造价约5200万元;第四标段为11#栋,建筑面积为24290.84㎡,预计工程造价约38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和层数不低于18层且建筑面积不小于4.4万㎡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第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和层数不低于18层且建筑面积不小于4.4万㎡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第三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200万元和层数不低于18层且建筑面积不小于3.2万㎡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第四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800万元和层数不低于18层且建筑面积不小于2.4万㎡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5、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等相近专业的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且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和层数不低于18层且建筑面积不小于4.4万㎡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第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和层数不低于18层且建筑面积不小于4.4万㎡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第三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200万元和层数不低于18层且建筑面积不小于3.2万㎡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第四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800万元和层数不低于18层且建筑面积不小于2.4万㎡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7、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1年7月-2011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8、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材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9、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3、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
14、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2009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内企业须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建造师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间:从2012年1月17日至2012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止(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营盘路296号元盛大厦11楼D座);
4、报名所需资料与基本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相同,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原件(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交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资格审查资料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基本资格审查要求: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
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
4、企业及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
5、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证,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
6、省外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
7、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
8、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9、外省投标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应由企业所在地相应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发布招标公告前6个月为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发布招标公告前24个月为准);
10、外省投标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应附有关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发布招标公告前6个月为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发布招标公告前24个月为准);
11、省内投标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有或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应提供有关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发布招标公告前6个月为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以发布招标公告前24个月为准);
1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此条须另单独携带一份,以便基本资格审查时验证);
13、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省外企业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五、预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2、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二、三标段均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万元);
第四标段为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名称:金南家园保障住房 标段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4、截止时间: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2012年1月31日下午5:00时)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供预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
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
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2012年2月1日10:00(北京时间);
2、基本资格审查的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请各投标人按照基本资格审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原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七、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八、入围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超过七家(含七家)则全数入围;
2、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七家,则采用抽签入围方式确定七家合格单位入围参加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营盘路296号元盛大厦11楼D座)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十、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
十一、招标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谭先生
十三、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阳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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