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中心房屋土建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监管中心房屋土建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YGC2011-15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监管中心房屋土建工程经长沙市发改委(长发改[2009]6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公安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浏阳市监管中心房屋土建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金口村境内
3、工程规模:本项目房屋总建筑面积19665.81平方米和内外围墙1820米。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180 天(日历天)
6、计划总投资:约3500万元。
7、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三、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700万元以上。
2、参加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以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开标时查验该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监管中心房屋土建工程招标文件”,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诚信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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