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楼门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实训楼门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实训楼门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实训楼门厅装饰工程
二、工程概况:
学院新建实训楼西侧两门厅装饰,主要工作有顶部吊顶,两侧及顶部管线隐蔽,照明线路设置,消防管线复。详见施工图纸。
三、工程施工要求:
1、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及学院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场清,场地清洁程度必须达到学院要求,垃圾清运等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前提供全套的竣工图纸。
3、工期要求:中标方自中标后,必须于2012年2月10日前正式开工,于2012年3月15日完成除仿瓷涂料外的所有项目。
4、施工过程中如若损坏学院其他设施,由施工单位无偿复原,无法复原的照价赔偿。
5、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要求。
四、时间安排:
2012年2月1日下午2:30到学院招标办公室报到勘查现场,领取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2012年2月7日上午8:30报到,9:00招标会议开始,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1、采用固定合同价与按实结算相结合的方式。本次投标价款作为本工程的固定合同价款部分,结算时除双方认证的工程变更及双方有效签证外不再调整。部分材料价格由学院统一规定,作为本次招标的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结算时由双方共同认价,按实际价格与有效使用量进行调整;结算金额=固定合同价款+∑[(实际材料单价-材料暂定价)×材料实测有效使用量] +工程变更及有效签证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3、发生工程变更时,若投标报价已有单价,首先按投标单价与实际变更工程量进行调整,若投标报价中无此项目时,可参照现行消耗量定额及修缮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六、投标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根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按照学院要求提供该项工程的投标文件(含详细预算报价表及施工图纸)并填写附件中的投标报价样表。
5、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参加现场投标(特殊优惠条件在标书中注明)。
七、质量保证金:
为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现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
八、评标标准:
符合投标条件并且有质量保证的情况下,强调价格优势、投标人资信优势和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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