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业园工程招标公告

冶金工业园工程招标公告

冶金工业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BT方式)

1、张家港市锦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清源路、常兴路、环新北路、兴业路、华昌路北段拓宽改造道路、排水、道路绿化及电力管道基础工程与一干河步行桥、一干河拓浚工程建设项目 已经 张家港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BT融资,BT方式已经江苏扬子江冶金工业园管委会批准。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融资建设方,现通过报名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BT融资建设方。

2、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张家港市锦丰.沙洲新城。工程规模:常兴路长850米,宽19米;环新北路长732米,宽40米;清源路长2810.96米,宽28米;兴业路长2600米,宽15米;华昌路北段拓宽改造工程长2600米,宽34.5米;一干河步行桥长约160米;一干河拓浚挖方量约150万方。

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3月1日,计划竣工交付日期:2012年12月30日(其中绿化部分为2013年4月30日)。

回购期限: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二个月后开始回购,市政道路部分从2013年3月1日开始回购,绿化部分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回购,分三次结清回购款。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新建清源路、常兴路、环新北路、兴业路道路排水工程、华昌路北段拓宽改造工程与一干河步行桥、一干河拓浚工程(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箱涵、大型土石方)及其它项目的BT融资建设。

总投资:2.32亿元,其中BT融资部分:2.32亿元。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一级及一级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建造师一级及一级以上。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建造师业绩、信誉: 良好 。

6、请申请人于 2012年 1 月31日至2012年 2 月 4 日每天8 时 30分至 17 时 00分到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公园路50号5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为2012年 2月 6日14 时 30分至 15 时 00分,地点:张家港市锦丰.沙洲新城展示馆308 室(华昌路合兴路段与大南路交界处、原沙洲中学往西),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时须携带打印的书面投标报名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迟到或文件递交不全均将会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7.1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建造师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养老保险证明);(12)经检察院核查无不良行贿受贿记录;(13)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不良投标行为处理期间。

7.2独立投标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以下合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近三年平均营业额大于2亿元人民币;(3)投标申请人2010年经审计的对外长期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50%;(4)投标申请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融资能力。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其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或者银行性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证明其融资能力的文件等,其资金总额不少于本工程规模的60%,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中标金额60%的信誉保证金缴入城乡公司专用账户,以后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回购方式:(1)本项目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由招标人落实;(2)本项目由中标人自己筹集资金进行建设,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二个月后开始由政府回购,分三年结清回购款。

9、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抽签确定9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9家时,则全部入围。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评分办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报价、项目投融资管理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交付工期、企业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

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本次综合评估法评审因素的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10.1商务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0.1.1工程建设报价(满分58分):以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8分,以此为基准价,投标报价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取两位有效小数);

基准价的确定:以初步评审得出的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的平均价的97%为评标基准价。

10.1.2建设期融资利率投标报价审查评分(满分6分)

建设期融资利率投标报价评分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56%作为评标指标价,投标人建设期融资利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的,得基本分6分;投标人建设期融资利率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上浮动10%扣0.5分 ,分值扣满1分为止,(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上浮超过20%不得标。

10.1.3回购期资金占用利率投标报价审查评分(满分6分)

回购期资金占用利率投标报价评分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一年至三年(含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65%作为评标指标价,投标人回购期资金占用利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的得6分;其他投标人回购期资金占用利率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上浮10%扣0.5分 ,分值扣满1分为止(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上浮超过20%不得标。

10.2技术文件部分:(满分24分)在统计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时,应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0.2.1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满分1分)

10.2.2项目投融资管理方案;(满分8分)需体现充分的投融资实力及具体融资方案,以保证项目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

10.2.2.1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或者银行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证明其融资能力的文件等所提供的资金总额达到1.5亿元的,得3分;达到1亿元的,得2分;达到0.5亿元的,得1分;少于0.5亿元的,得0分。

10.2.2.2资产负债率(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70%以下得2分,否则得1分。

10.2.2.3融资管理的具体方案(满分3分)。

10.2.3项目管理与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2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满分0.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满分1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满分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满分0.5分)

(6)项目部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满分1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3分)提供沥青砼拌和场设置方案,如在张家港市范围内拥有自有设备(提供发票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或与张家港市范围内的沥青砼生产厂家签有合作协议的,可得2分。如非自有设备并且没有提供与张家港市范围内的沥青厂家签有合作协议的,得0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满分0.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满分0.5分)

10.2.4项目建设重点、难点处理和合理化建议;(满分2分)

10.2.5服务承诺。(满分1分)

10.3工期与质量得分:(最多得1分)

满足招标工期和招标质量等级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工期或招标质量等级的不得标。

10.5企业信誉:(最多得5分)

10.5.1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AA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0.5.2对于投标人承担的本省范围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个,有效期一年;省优加1分/个,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加1.5分/个,有效期三年。加分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有效期说明:省辖市级市优为2010年度、2011年度(如奖项已颁发),省优为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如奖项已颁发),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为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如奖项已颁发)。

对于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予以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加0.1分/个,省级加0.3分/个,国家级加0.5分/个,有效期为2009年度、2010年度(如奖项已颁发)。加分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以上业绩加分均以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递交的获奖证书原件上的奖项及落款时间为准。

11、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锦丰.沙洲新城展示馆

联系人:陈峰 电话 0512- ********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公园路50号5楼

联系人:朱琰 传真:******** 电话:******** 项目组组长:朱琰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1月 31日至 2012 年2 月4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2年1月3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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