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12年1月3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灵璧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3、招标人: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
4、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商引资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灵璧县政务新区
2、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8831.6平方米,12层、框架,投资约1500万元
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2 年 1 月 31日至 2012 年 2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地址: 宿泗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东侧50米)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2月 7日起开始购买,(详见灵璧县招标采购网通知公告)。
5、报名须知:实行网上报名(http://www.lbzbcgzx.com)。首次报名注册需要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上述材料均需提供证书原件,留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灵璧县政务新区
联系人:陈移民、张成刚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凯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东一楼
联系人:牛小柱
电 话:139*****997
传 真:****-*******
监管机构: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宿泗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东侧50米
联系人:刘伟
电 话:****-*******
传 真:****-*******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 1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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