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清单编号:柳政采
*******) 批准,现就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LZG12-00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柳州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 项 | 1 |
五、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评价范围须包含社会区域。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1月18日至2012年2月7日止(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投标人须于2012年2月7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或现金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建设支行,账号:
****************00129;(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2月9日上午8时30分;投标人须于2012年2月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2月9日9时30分在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东路21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