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便携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编号:HXGPC-2012-0053)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1

便携式计算机

11

ThinkPad T420 4180K13 I5-2520M/2G/500G/1G独显/14.0HD LED背光显示屏/无线模块/Win7 Professional正版原厂预装/原厂包鼠/3年部件和人工(系统电池1年),送3年有限上门,网上注册送3年意外保护


(二)交货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保质期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资格要求(实质性资质)

应具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该品牌协议供货自主采购供应商资格。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2.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3.投标有效期:2012年02月03日至2012年02月07日12:00前。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报价书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

(二)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三)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四)报价时间:2012年02月07日12:00前在将报价单送至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五、采购人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七、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电子邮箱:tjhexigp@yahoo.cn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南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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