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至利津县城连接线路面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至利津县城连接线路面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至利津县城连接线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荣乌高速公路至利津县城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鲁发改能交[2011]1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津县交通局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申请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地方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利津县交通局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荣乌高速公路至利津县城连接线是利津县为适应“黄蓝”战略和提升利津交通区位优势而规划建设的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省发改委于2011年8月29日以鲁发改能交[2011]1110号文件批复项目立项。路线起点位于盐虎路与荣乌高速利津互通出入口交叉处,终点位于利津县津二路与北外环交叉口处,全长23.156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地震烈度为Ⅵ度,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 B01-2003)执行。全线设中桥262.16米/4座,涵洞72道。建安工程28859.16万元,工程资金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地方财政自筹。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按三个合同段划分。招标范围为路面和中桥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2-02-06至2012-02-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利津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所(利津县城滨港路227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02-29,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利津县有形建筑市场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2012-02-04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