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烟叶仓库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卷烟厂烟叶仓库工程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烟叶仓库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拟对烟叶仓库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招 标 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 址: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项目名称:烟叶仓库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供货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1091号乙
投 资 额:人民币约 41万元
采购内容:柴油发电机组1组(套)
供 货 期: 30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保 修 期:1年
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制造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柴油发电机组制造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 代理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本地区的唯一代理授权;
(4)代理商所代理货物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制造商的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 2月 3 日 9 时至 2012年 2月 9 日 17 时截止(节假日除外),每天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分。
2、报名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技改办(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四、 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唯一授权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按照报名要求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 2 月 10 日 17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8万元。
七、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招 标 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 址: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邮 政 编 码:26611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徐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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