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乡伏计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都安乡伏计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保县都安乡伏计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德保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现就德保县都安乡伏计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保县都安乡伏计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二、招标编号:GXBSZC2012-G2-0010-XY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德保县都安乡伏计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A标
德保县都安乡伏计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B标
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六、建设地点:德保县都安乡伏计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良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资质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12年 1月 18日至1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市向阳路阳光新城B栋1205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资料),文件及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须提供本公司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有关技术人员的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手册(2010年度、2011年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7)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相关技术人员无在建工程(网上查询);(8)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辖区的检察机关、公安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
1.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的形式交至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006 1201 0105 3140 12。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2年2月10日9时30分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保县国际大酒店8楼会议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将于2012年2月10日9时30分整(时间)在德保县国际大酒店8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 、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素花;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百色市向阳路阳光新城B栋1205室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德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德保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联系电话:****-***********-*******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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