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监理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
3、工程地址:龙口镇中岭村大芬坑;
  4、工程规模:日处理垃圾200吨、使用年限16年、总库容140万M3;
  5、本项目投资:约5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6、监理服务时间:施工合同工期顺延六个月,并协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
  7、招标范围: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工程监理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和施工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格标准。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人员配备相应专业监理员上岗证书的人员担任;
4、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监理员4名;
  5、根据赣州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以下人员必须接受手模指纹考勤:总监理工程师需每个月在工地10天,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20天,监理员原则上跟班作业,每月考勤的结果作为支付监理费的依据。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开标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监理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②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③拟派的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专业)④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应提供社保证明);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⑥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和第三条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 2月 13-17 日上午10:00-11:30 下午2:30-4:30到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其他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钟功斌  (章)
办公地址: 兴国县潋江大道    邮政编码: 342400
联系人: 刘卫伟    联系电话: 182*****166 
招标代理机构:兴国县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钟敬华 (章)
办 公 地 址: 兴国县潋江镇城西街166号 邮 政 编 码: 3424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 ****-*******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单位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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