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法院干警食堂餐厅招标公告
思明区法院干警食堂餐厅招标公告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2、招标人地址: 湖滨南路334号 ;邮政编码:
3、招标项目名称: 思明区法院干警食堂餐厅
4、招标项目地点: 湖滨南路334号思明法院内
5、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 食堂餐厅 ;投资额: 600 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 600.3 平方米;结构类型: 框架 ;层数: 地下1层地上 2层 ;幢数: 1 .
6、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施工代理招标(含项目概算清单编制)
7、招标代理工作实施时间: 自本项目施工图开始报审起
8、报名条件:具备暂定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在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且未被停止执业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非本市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还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
9、有意承接本次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可直接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或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其它有效证明(非本市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还须提交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的证明)。
10、报名时间:2012 年 2 月 7 日 9:00 时至 10:00时,地点: 厦门市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厦禾 路 362 号 2 楼);随机抽取时间定于报名结束后随即进行,随机抽取地点: 厦门市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厦门市厦禾 路 362 号 5 楼) 。
11、被确定为本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协议)时交纳招标招标代理保证金 / 万元。
联系人:王嘉 电话: 159*****777 传真:
招标人: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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