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洁净手术室、ICU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洁净手术室、ICU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拟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洁净手术室、ICU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Q-HWCG-11116
二、招标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洁净手术室〔包括普通手术室〕、ICU病房设施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包括洁净手术室,防辐射手术室,ICU病房设施设备的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医用气体,强弱电配置
安装工程等) 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洁净手术室、ICU设备采购与安装;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500万元,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招标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7)近两年至少完成一项净化手术室和ICU项目且合同额金额≥1000万(合同金额不包括无影灯、手术床和吊塔);
(8)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项目中的重要设备〔净化空调〕投标人必须提供净化空调原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9〕 以上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是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所具备,任何授权,委托等形式参于投标均视为联合体投标;
同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资格审查: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
8: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以上);
9: 近两年至少完成一项净化手术室或ICU项目且合同额≥1000万(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10: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11: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自2012年1月18日至2012年2月2日9: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春华路南段422号工商银行二楼)
十、采购代理机构: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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