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院照排中心租赁经营权招标公告

牧院照排中心租赁经营权招标公告

江苏牧院照排中心
租赁经营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江苏泰州丰达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招标内容:江苏牧院照排中心租赁经营权
三、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为学院内部在职正式员工(包含事业 、企业性质人员);校内长期临工,丰达后勤服务公司职工。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4、招标5、人提供的条件
1、为方便租赁人经营,充分利用院内印刷市场,更好更便捷地为学院各部门服务,招标人提供凤凰路校区生产车间一间,约150平方米(药学系A楼底层)。
2、学院内印刷市场由中标人开发经营,学院内各部门的印刷任务由中标人自行与各部门自行接洽业务,学院内部结算价不得高于本市同行价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部门的印刷业务量,并考虑市场竞争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中标人自主经营,不得转租他人经营。租赁人租赁期间的工资、津贴、奖金、保险、公积金等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2、租赁人在租赁期内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招聘工作人员,所聘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社保等一切应发给员工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租赁期结束后,中标人负责辞退所聘人员,并按期将生产经营用房完好交还招标人。租赁人为生产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未用完的低值易耗品和原辅材料自行处理。生产经营场地如需装修,租赁人应先将装修方案报学院后勤保卫处审查,招标人对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3、租赁期内招标人提供水、电方面的便利条件,水电费按商业用价结算,每学期结算一次。
4、租赁期内,租赁人应守法经营、保护好招标人提供的资产,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打字复印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的合法手续,与各部门结算时提供合法的票据。中标人在租赁期内应服从大局。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院的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5、投标保底价,每年缴纳租赁费10万元人民币。以投标报价结合投标人经营方案进行评标、议标、定标。租赁费按年度于当年1月份一次性缴纳当年费用。
6、租赁期自2012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7、投标时间及要求:
各投标人可自行从校园网内网下载招标文件或直接到后勤服务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2012年元月 30 日 下午五 点前将投标文件密封签字后递交后勤服务总公司。期间如有需要可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咨询。
8、评标定标
招标人将邀请学院监审处、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报学院院长办公室定标。
招标联系人:孙勤国 139*****069

2012年元月15 日


投标人签名:
报价:年租金 万元(人民币)
投标说明:





经营方案简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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