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特陶产业园(一期)
[社会代理]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特陶产业园(一期)
项目编号:JLZSZB20-126、1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特陶产业园(一期)已由长新发改字【2019】102号、【2020】32号、【2020】58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吉林长玉特陶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标段划分、项目名称、招标范围、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目标:
标段划分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 | 建设投资/项目投资额 |
一标段 |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特陶产业园(一期)工程总承包 | 本项目建筑、室内外装饰及建筑物以外的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作。施工包括土建主体工程(含水电安装但不含工艺管线和涉及工艺的电气安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建筑物以外的配套工程。该招标范围不包括生产设备、公辅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服务。 | 2020年 6月23日—2021年10月31日 | 建设投资暂估11000万元 |
二标段 |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特陶产业园(一期)监理 |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 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 项目投资额约46581万元 |
2.2建设内容:土建主体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分为综合区和生产区,综合办公楼一栋9800㎡;共建3个车间,综合车间(1#)、(2#)、(3#)分别8535㎡、8290㎡、6450㎡,高度8米,1号厂房局部12米,层数1~2层,内部含有功能分区,无污染,无毒,有粉尘,防火防爆;开闭所、发电机房420㎡,危化品库100㎡,门卫18㎡,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建筑物以外的配套工程等。
2.3监理内容:土建主体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分为综合区和生产区,综合办公楼一栋9800㎡;共建3个车间,综合车间(1#)、(2#)、(3#)分别8535㎡、8290㎡、6450㎡,高度8米,1号厂房局部12米,层数1~2层,内部含有功能分区,无污染,无毒,有粉尘,防火防爆;开闭所、发电机房420㎡,危化品库100㎡,门卫18㎡,消防、二次供水泵房、公辅设备用房等,以及外墙保温、外墙装饰面或涂料、园建道路、景观绿化、厂区亮化、外网工程、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单机(联合)试运行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特陶产业园项目东至储备中心用地,南至吉林省富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用地,西至建丰街,北至吉林瑞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用地。
2.5质量标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或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2017年——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
3.5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7 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7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施工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监理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12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1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或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所涉及到的“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 (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现场或网上两种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6日至 2020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一标段:①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②相应资质证书(副本)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⑤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投标)⑥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二标段:①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②相应资质证书(副本)③国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无在监承诺书④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投标)⑤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⑥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⑦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附件(如有)。(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注: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②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③甲级设计资质企业和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独立投标,需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查询附件。
4.1.1若投标人采用现场登记,将4.1款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1.2若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4.1.1款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JLZS9986@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1.3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7.联系方式”。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500元每份,二标段800元每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每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0楼东侧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伍拾万元;二标段:陆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长玉特陶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北湖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3楼
联系人:贾工
电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李伟新
电话:0431-80526067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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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2020年5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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