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941B车型导入技术改造项目厂房扩建工程监理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941B车型导入技术改造项目厂房扩建工程监理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941B车型导入技术改造项目厂房扩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6-FP202009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941B车型导入技术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一汽发〔2019〕3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941B车型导入技术改造项目厂房扩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厂区内。
2.3工程概况: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941B车型导入技术改造项目厂房扩建工程项目位于长春市和谐大街以西,丰越大路以北、丰采街以东,腾飞大路以南。
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238平方米,工程投资概算约8919万元。
2.4计划工期:2020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招标范围(监理范围):941B车型导入技术改造项目厂房扩建工程涉及的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造项目及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
主要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新建赋能中心工程
新建补给品包装厂工程
新建供油站工程
新建涂装废料间工程
1号门卫室扩建工程
成品车发送场改造工程
远方监视系统新增及改造工程
空压机购买安装及改造工程
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
(3)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单位公章。
3.3监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6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指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7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
3.10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外省监理企业需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如有特殊情况发生需要更换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更换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目前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底联、被授权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发送至lilili7@faw.com.cn邮箱,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购买。
联系人:李丽丽
联系方式:0431-8186868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过期不售(以邮件发送资料时间为准),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421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499号
联 系 人:许诚郡
联系电话:0431-8150567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邮政编码:130011
联 系 人:荆胜义
联系电话:0431-81868628/13944174544
电子邮件:jingshengyi_iec@faw.com.cn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帐 号:4200222419200397166
行 号:102241000121
监督部门: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7、82752638
电子邮箱:495101837@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长春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9839 @qq.com
2020年5月26日
最新时间安排: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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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FP20200927/01 |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941B车型导入技术改造项目厂房扩建工程监理 | 服务 | 2020-05-26 09:00 | 2020-06-02 16:30 | 2020-06-17 13:3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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