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院改扩建(福利院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院改扩建(福利院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福利院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2GC050008
1.招标条件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福利院地块)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社会函(2008)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残保金以及社会募资共同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监理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保国寺西南侧,东保线慈江以南.
2.2建筑规模:原福利院地块及部分新增土地,其中新增土地26214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5701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365平方米,上部养老服务用房(共11栋,1#--11#楼)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5265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4工期要求: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2.5质量标准:同施工质量要求。
2.6工程概算:约19824.65万元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资质要求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关的 监理 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4 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员。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记录。
3.5 投标人应在2012年2月15日16:00之前,将本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6日至2012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丽伟 李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352室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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