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深高铁鳌江站站房扩建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车站安检设备、自动检票闸机、空调)招标的招标公告

杭深高铁鳌江站站房扩建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车站安检设备、自动检票闸机、空调)招标的招标公告


编号: TZJ200157-02WZ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杭深高铁鳌江站站房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上铁师函【2018】1658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19年合资公司技术改造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上铁计统函【2019】6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本项目车站安检设备一次招标不成功,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杭深高铁鳌江站站房扩建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工程建设范围:既有杭深高铁鳌江站站房扩建工程。主要内容:整个站房面向广场方向扩出30米,面长135.5米,屋面高13米,扩建新增总面积计3603平方米,既有站房改造面积1989平方米;同步配套建设信息、电力等设施。建设工期:本工程的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计划2019年8月开工,2020年7月竣工。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投标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3财务能力:
①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8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
3.4质量保证能力:
①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②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2017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5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铁路站房项目的安检仪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或铁路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安检仪运用良好的证明材料。
3.6履约信用:
①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其他要求:
①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②手持安检仪、防爆毯、防爆罐允许外购,外购产品必须满足前款“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3.9 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4.5本次为杭深高铁鳌江站站房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车站安检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参加此招标项目一次招标的投标人,无需缴纳标书款,但必须网上登记。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7月2日上午0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指定区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7.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8时30分,到2020年6月2日17时0分截止。
9.其他
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
联系人:汪水军
电话:****-********
传真:****-********
10.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治国
电话:131*****253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 闸机 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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