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1) 项目编号:徐采中招2007-014
2) 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数量(套)
分体式空调机
1.5匹挂式机
60
2匹挂式机
45
3匹柜式机(220V)
30
5匹柜式机(380 V)
50
四面出风3匹吸顶机(220V)
6
四面出风5匹吸顶机(380V)
4
合计数量
195
具体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供货要求:供应商要按徐汇区教育局提供的名单联系送货,并提前三天通知约定送货时间分批送货。
交货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下属各中、小学校。
交货时间:按徐汇区教育局安排。
对上述采购感兴趣的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内容,且仅限投报同一个品牌。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3、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空调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唯一代理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可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4、制造厂家必须已经通过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的产品必须已经通过中国产品强制认证( 3C认证);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 2007 年 6 月 28日至7 月 17日,上午 9 : 00 — 11 : 30 ,下午 13 : 30 —16:00
地点:南丹东路56号3楼政府采购中心
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持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单位提问时间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07年7月3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解答。
七、发布澄清纪要时间、地点
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07年7月3日下午2点,招标方将以传真形式发布澄清纪要。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7月18日(周三)上午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地点: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南丹东路56号3楼会议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集中采购机构: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南丹东路56号3楼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200030
电 话:********
传 真:*********3106
联 系 人:张建新
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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