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水集团大官塘水厂液氧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合肥供水集团大官塘水厂液氧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因工作需要,“合肥供水集团大官塘水厂液氧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杨工,****-********
四、项目内容:确定1家液氧供应企业,负责完成液氧的供货,负责液氧运输到现场充装,供货期限5年,暂定需求总量为7200吨1QgZlBzBzX2。
五、预算金额:612万元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普莱克斯(上海)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1、大官塘水厂一期臭氧投加系统经公开招标确定使用的是普莱克斯品牌产品。充装、贮存液氧的液氧站设备来源为租赁普莱克斯产品,租赁期5年。
2、设备租赁方已与普莱克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中明确要求在租赁协议期内必须使用普莱克斯液氧,否则因使用其他来源液氧导致的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普莱克斯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且造成的液氧站设备损坏等将由实际使用方负责,具有不可替代性。
3、普莱克斯液氧站上检测仪器仪表能实时将液氧在线使用数据传到普莱克斯液氧气体生产厂,可保证不间断安排供货。
4、鉴于目前设备已安装,为在日常使用中减少液氧设备供应方与气体供货方管理难度,使用普莱克斯设备及液氧,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5、鉴于大官塘水厂后期运行中,液氧需求量的不确定性,建议以年度合同方式和普莱克斯厂家进行谈判。
6、相关法律、政策及文件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据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之规定,因为目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仅有普莱克斯(上海)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
八、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部门) | 职称 |
1 | 查林 | 合肥供水集团大官塘水厂(建设办) | 高级工程师 |
2 | 桂彬 | 合肥供水集团大官塘水厂(建设办) | 工程师 |
3 | 吉翔 | 合肥供水集团生产部 | 工程师 |
4 | 乔龙君 | 合肥供水集团水质检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5 | 黄飞 | 合肥供水集团安全保卫部 | 工程师 |
6 | 周远航 | 合肥供水集团总工办 | 工程师 |
7 | 沈晓青 | 合肥供水集团物资公司 | 工程师 |
九、公示期限:2020年5月26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止。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合肥供水集团企管战略部(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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