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等1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项目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二中等1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项目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广汉市雒城二中等1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项目维修工程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广汉市教育局 |
项目名称 | 广汉市雒城二中等1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项目维修工程 |
建设地点 | 各学校校园内 |
实施时间 | 建设工期9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原部分旧围墙的拆除后新建;原旧围墙的抹灰或加高;保坎的新建或维修;设置围墙边排水沟;瓦屋面翻新捡瓦、顶棚维修、地面硬化、运动场维修等。 |
建设资金 | 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中央补助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广汉市雒城二中等1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项目维修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2、请在保证金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工程图纸、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2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2月10日 15时截止。
(3)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下列指定账户提交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户 名:广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德阳银行广汉雒城支行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帐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 单位:万元 |
施工1 | E、固定价(德阳试点) | / | 104.88 | 10.50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2月1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广汉市成都路西段一号)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员(师)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还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比选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比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10%)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扣50%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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