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招标公告
吉木乃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招标公告
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马晓英
起止日期:2012-2-7 至 2012-2-13 19:00:00 工程地址:托普铁热克乡,播尔克塔勒村、阔克舍木村、巴依古西克村、阿尔恰勒村。
建设单位: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乡人民政府 招标范围:施工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373.1
类 型:市政工程 建造师或总监: 二级建造师
专业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资质要求: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已经新财建【2011】6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地州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托普铁热克乡投工投劳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
2.2.建设地点:托普铁热克乡,播尔克塔勒村、阔克舍木村、巴依古西克村、阿尔恰勒村。
2.3.工程规模:排水管网7.5公里,支管线3公里,干管线4.5公里。垃圾桶470个,垃圾箱59个,垃圾收集车4辆。
2.4.计划投资额: 373.1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文件所含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6月10日,总工期:78 天(日历日);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以网上形式报名.投标报名起止时间为2012年2月7日至 2012年2月13日19: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施工报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件原件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本企业) 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4.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上班时间上午0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时00分,到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解放路3区70栋)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份,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勒泰市解放路3区70栋 邮编:836500
联系人:马晓英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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