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财政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萍乡市财政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萍乡市财政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市财政局的委托,就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原定于2020年5月25日开标,因不足三家,重新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 量 | 采购预算金额 |
XPX2020-006重招 1 |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服务项目 | 见以下附件要求 | 1年 | 140000元 |
(一)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付款方式:审计费用以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采购金额为依据,经对出具审计报告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审计费用。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报出唯一不得更改的报价、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七)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九)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十一)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6月2日 9:3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市财政局 联系人:易良萍 电话:13979942061
采购单位地址:萍乡市滨河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月欢联系电话:0799-688218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6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中、小、微企业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认证证书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认证证书的产品;
3、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品目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三部分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二、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联系人 | ||||
主营业务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营业收入* | 从业人员* | 开业时间* | ||||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
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附件: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服务项目
一、审计服务事项
审查10户国有企业2019年度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并按时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企业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应出具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单独审计报告和合并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2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二、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业务规范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备中级以上会计职称及五年以上企业审计工作经验。工作人员应出具近年参与审计工作的印证材料。
3、严守被审计企业的商业秘密保密,不泄露或倒卖被审计企业任何商业信息等。
4、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5、根据需要查阅委托单位被审企业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被审企业的业务现场和设施。
6、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红包、卡、有价证券等物品,不得出席被审计企业的休闲、宴请等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商业接待活动。
7、审计报告须随审计手稿返回被审计企业征求意见,被审计企业必须由法人代表、会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纸质文字,作为审计报告的内容附后。
询价供应商承诺函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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