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号路(东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09号路(东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五华区109号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区109号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投资〔2020〕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五华区109号路(东段)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2.2 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内容包括:包括路基、路面、排水、交通设施、绿化、照明等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 总投资:1941.47万元
招标规模:1572.11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五华区
2.6 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5.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备①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道路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5.2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2017年1月至今具有3项及以上(含3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 设计费4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或市政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范围为设计否则不予认可),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2)施工类似业绩:2017年1月至今具有3项及以上(含3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建设施工工程或市政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且业绩范围为施工否则不予认可),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供对应的业绩。
3.5.3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至2018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5.4项目经理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7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或市政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且业绩范围为施工否则不予认可),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7年1月至今至少应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设计费4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或市政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范围为设计否则不予认可),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3.5.5信誉要求:投标人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7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
3.5.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3.5.7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8施工省外入滇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号云建建函〔2019〕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设计的省外入滇企业提供有效的入滇登记备案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26 10:47至2020-06-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6-17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与科普路交叉口五华科创大厦(国茶港)A座25楼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招标联系人:田工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工、赵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9*****457137*****070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标签: 一体化 设计施工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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