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专用电子标签盒安全门禁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专用电子标签盒安全门禁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专用电子标签盒安全门禁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专用电子标签盒安全门禁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ZZ********-H)

3、预算编号:00-20-2945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通过升级RFID智能库房管理系统,实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中心对基层法院档案室三级联动管理,提高档案库房管理的工作效率,缓解目前档案工作事多人少的矛盾,确保档案安全。本项目通过增加智能门禁及一系列监控设备,对档案出入库数据进行实时监控、档案自动借阅、自动还卷、档案定位、库房智能盘点、安全监控、实体追溯等功能。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6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200000.00元(国库资金:2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及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5-2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0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供应商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报名并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600元/本)。联系人:李静雯 联系方式:********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6-12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6-12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23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23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带有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4)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5)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6)纸质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答疑:书面答疑。2、踏勘:不组织踏勘。3、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4、疫情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人员隔离等要求。5、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08室
邮编:200031邮编:200003
联系人:********111联系人:李静雯
电话:杨惠(电话:********电话:150*****539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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