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航南阳基地常年法律服务竞价公告

2020年南航南阳基地常年法律服务竞价公告

竞价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基地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常年法律服务(货物或服务名称)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常年法律服务。

1.2 项目编号/包号:CZ********01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5.1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

1.5.2.根据南阳基地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1.5.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为南阳基地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

1.5.4.应南阳基地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1.5.5.受南阳基地委托,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5.6.应南阳基地要求,为南阳基地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为重大非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5.7.及时通告与南阳基地业务相关的国家颁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提供与南阳基地经营业务相关的重要法律信息;

1.5.8.接受委托,免费代理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3件诉讼标的额为1.5万元以下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如有);

1.5.9.应南阳基地要求,每年免费进行二次不超过一天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进行一项法律专题研究并提交研究报告;

1.5.10经另行委托,代理公司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经另行委托,代理南阳基地下属独立法人单位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经另行委托,代理公司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公司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其他专项法律服务事务。

1.5.11.于每年度结束30日内向南阳基地出具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总结(需包含合同期内提供的各项服务清单);

1.5.12.南阳基地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6 交货/服务地点:南阳姜营机场

1.7 服务期: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8 合同期限: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 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 3 年( 2017 年--2019 年)的工商系统 证明文件)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两年内(2018 年至报价截至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内容截图)

2.5 在南阳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6 律师事务所精通国家尤其是民航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近5年来(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曾经为政府部门、大中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过常年法律服务,期限累计不少于3年(提供与委托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原件)。

2.7拟委派的首席律师具有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执业期限不少于10年(提供执业证书原件),近5年来(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曾经担任过政府部门、大中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服务首席律师,期限累计不少于3年(提供与委托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原件)。

2.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0服务商申请人报价超过五万元按废标处理。

2.11服务内容第1.5.10法律事务,需要服务方具体参与、承办或出具法律文书的,经双方协商另行委托与收费,服务方的收费在《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指导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至少优惠20%。服务方须在竞价文件中明确优惠率(20%-40%之间),优惠幅度低于20%的按废标处理。

2.12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或谈判);

2.13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或谈判);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3、供应商报名:

3.1公告时间: 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8 日

3.2报名时间: 2020 年 6 月 1 日 09 时00分至2020年 6月 8日 17时 00 分止

供应商通过南航采购招标网进行注册报名,具体注册可参照https://cpp.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85940.htm

3.3报名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公开竞价供应商报名资料表

(2)申请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国内律所需提供所属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信息查询页面的证明材料(自行下载打印)及最近1年通过司法厅/局年审证明材料及在南阳市的分支机构通过年审的证明;

(5)律所注册所在地城市律师协会网站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完整截图;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纪律承诺书和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司法局、律师协会等机构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的声明(原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7)服务商申请人简介及主要业绩介绍;

4、资格预审:

4.1 资格预审时间为2020年6月9 日。

4.2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预审,资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4.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能获取竞价文件和参加报价。

4.4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家数大于 5 家(不含),将按注册资金由大到小的方式选取前 5家为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恕不另行通知;

4.5所有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审查报名资料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报价资格,并且被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5、竞价文件的获取

5.1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通过南航采购招标网下载竞价文件。

5.2获取竞价文件时间: 2020 年 6 月 10日至 2020 年6 月 18 日(每日上午0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 30分至17时00 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通过南航采购招标网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月 18 日17 时 00 分。

7、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南航南阳基地

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鼎盛大道南阳姜营机场办公楼三楼

邮编:473000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忠151*****052

EMAIL: chenzhong68052@163.com (报名、竞价文件疑问,均发送到此邮箱)


附件:

标签: 法律服务 常年 基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