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南作业区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码头溢油应急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港区南作业区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码头溢油应急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需盐城港大丰港区南作业区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采购项目

1.1项目名称:盐城港大丰港区南作业区油品化工码头工程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采购及安装

1.2项目编号:FZC ********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设备及材料要求如下:

码头溢油应急设备清单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浮子式橡胶围油栏

WGJ900

500

2

浮子式PVC围油栏

WGV900

1750

3

转盘式收油机

30m3/h

2

4

动态斜面式收油机

30m3/h

1

5

油拖网

6 m3

4

6

吸油毡

pp-1

2.7

7

吸油毡

pp-2

5

8

溢油分散剂

浓缩型

6.2

9

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

psh40

3

10

轻便储油罐

6.5 m3

2

11

轻便储油罐

10 m3

6

2.1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2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合格并一次性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要求。

3、潜在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在人员组织方面具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在安装与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有效投标人。

资格后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通过2010年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4、近三年内的销售业绩(合同、运行证明);

4.5、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6、投标申请人的介绍以及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上述第4.1~4.6项资料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述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4.7、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5、请申请人于2012年 2 月7 日至2012年 2 月13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幸福东大街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长明 联系电话:0515—********

E-mail:changminggu02@ yahoo.com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瑾 石茹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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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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