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依河接待中心9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阿依河接待中心9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阿依河接待中心9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32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阿依河接待中心9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重庆市彭水县发展和改革委以彭水发改发(2009)339号备案文件进行核准,招标人为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及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冷涡旋冷水(热泵)机组、风冷螺杆冷水(热泵)机组、末端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重庆阿依河接待中心9号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彭水县
2.3 工程规模:约 400万元
2.4 计划工期:60个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包括重庆阿依河接待中心设计图示范围内所需空调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设计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
3.1.2投标人须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3 投标人2006年至今具有中央空调工程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业绩1个。
3.1.4 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而被停业或被取消过投标资格;未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3.1.5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其代理商必须持有空调制造厂(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如果是生产厂家,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3.1.6 投标人拟投标的空调设备制造厂家(公司)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7投标人2011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而被停业或被取消过投标资格;未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3.1.8 由于项目地偏远,为了维护使用的方便,设计所需的风冷涡旋冷热水机组、风冷螺杆冷热水机组、末端机组必须为同一品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4.1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现场登记报名,其它方式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psggzy.com/)下载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关于本招标工程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2年 2 月 16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5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 3 月 2 日 8 时 30 分至2012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彭水县乌江港湾B栋2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彭水县 地址:渝北区新牌坊转盘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8楼
邮编: 409600 邮编: 401121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人: 余老师
电话: ***-******** 电话:150*****332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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