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期)设备采购
【其他项目】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期)设备采购
一、招标条件 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期)设备采购(BTJY08SLGK*******)已经由第八师水利局以石水字[2020]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八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八师水利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7668.36万元;本次招标额为77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本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420m3/s。工程位于新疆玛纳斯河G30高速~省道S115线河段,距上游红山嘴引水枢纽约11km,该段河道宽370m~210m,河道天然纵坡约9‰。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BTJY08SLGK*******-02-01 | 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期)设备采购 | 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期)3座橡胶坝钢坝闸设备采购 | 9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类似业绩及与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5月26日 20:00:00至2020年06月09日 20:00:00 2.领取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第八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陈开佳 | 联 系 人: | 杜菀如 | |||||||
电 话: | ****-******* | 电 话: | 186*****871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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