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光饰机招标公告

振动光饰机招标公告

振动光饰机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振动光饰机
2.数量: 1台
3.招标编号:
4.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三个月 (交货地点:西飞国际现场)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要求:
1.按照项目概况和技术要求投标。
2.投标方须承认招标文件的合理与合法性,遵守本次招标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招标文件中投标方的各项义务。
3.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立即告知招标方。
4.开标后,不允许投标方对投标价进行调整。
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有效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者;
b.投标文件未按“第四部分投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辩认者;
c.投标文件逾期送达者;
d.不满足、不响应第四部分第三项“技术服务要求”者;
e.不满足“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标注*号者。
二、投标资格文件
1.生产厂家简介及经营状况。
2.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3.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4. 生产厂家对代理公司委托授权书
5.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用户清单。
三、日程安排
1.发标时间: 2012 年 02 月 08 日
2.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02 月 27 日上午 10 点
3.地点:西飞国际经营部技术改造管理室
4.联系人: 段洪庆 电话: ***-******** 传真: ***-********
5.监督电话: ***-********
四、评标
1.工作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审查。
2.评标标准: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在满足各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中标方按招标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用途
用于各种金属零件的去毛刺抛光、倒圆加工。
2.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2.1设备采用滚筒式。
*2.2筒体容量:≥200L。
*2.3筒体转速:≥30r/s。
3. 其他要求
3.1 结构设计合理,经久耐用。
3.2 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3.3 低污染、低噪音。
3.4 设备加装运转计时装置。
4.技术资料
4.1 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零部件清册、机床总图和部件装配图。
4.2 提供机床出厂合格证明书1份。
4.3 上述资料纸质提供三套。
4.4 提供电子版资料一套。
4.4.1电子版光盘技术资料应包括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易损件图纸、电气原理图、装配图、结构图、机械传动图、润滑冷却图表及设备规格型号等。
4.4.2 电子版光盘技术资料格式:图纸类应使用CAD格式,其余应使用PDF格式。
4.4.3 电子版光盘技术资料要求齐全、清晰、图纸标题栏完整、元器件参数齐全。
5. 使用现场环境条件
5.1 环境温度:10℃∽40℃。
5.2 相对湿度:<85%。
5.3 工作现场动力设施:电源: 380V±10%,50Hz±1%。
6.技术服务要求
6.1 卖方负责机床的安装、调试及交付。
6.2 在买方现场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3 机床终验收后,保修一年,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24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排除故障。
6.4机床保修期过后,要求能终生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如关键零备件的提供、维护支持等)。
7.设备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7.1 验收标准
7.1.1按上述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并符合制造验收标准JB/T6574及出厂标准。
7.2 验收程序
7.2.1 在买方工厂进行终验收。设备到货卖方安装、调试、合格后,买方进行终验收并加工试件,同时进行操作、维修等技术培训,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
8.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要求
一、总体报价及配置
1.开标一览表(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表格格式)
2.价格总体构成:包含的所有配置,并将标配外的备件、功能及运输、培训、安装及服务等分项报价。
3.其他说明及承诺。
二、投标产品描述
1.投标方需对所投产品功能、性能详细描述。
2.投标方需对产品关键部件性能指标予以说明。
3.投标方需对外购件的产地、订货号予以说明。
4.投标方提供所投产品样本。
三.技术服务要求
1.终验收后,保修1年,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24小时内做出响应,3个工作日排除故障。
2.在关键部件损坏后,经维修更换后该部件重新计算保修期;出现较大故障,维修停用时间超过二周以上,整机保修期相应顺延。
3.保修期后,卖方应能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包括最优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服务回访,及时进行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的培训,对于出现的故障、工艺性问题能给予指导性意见及充分的技术支持等。
4.培训要求:卖方应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在项目验收阶段,对相关操作人员、维护人员进行使用操作及维护的培训。
四.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帐满6个月付合同总价的95%,质保期满一年付5%质保金。
五.生产厂家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代理公司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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