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镇新圩村属鱼塘(共四口塘)经营权对外发包公告
乌江镇新圩村属鱼塘(共四口塘)经营权对外发包公告
乌江镇新圩村属鱼塘(共四口塘)经营权对外发包公告
乌江镇新圩村属鱼塘(共四口塘)经营权对外发包公告
为合理利用资源,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杜绝浪费现象,新圩村委会报请乌江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新圩村属四口鱼塘经营权对外进行公开发包。现将该渔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发包鱼塘信息
鱼塘位置 | 面积(亩) | 发包(出租)期限 | 起始价(元/年) | 投标保证金(元) |
新圩村内 | 96亩(实际丈量为准) | 承包租期为6年 | 每年每亩100元 | 3000 |
二、有关说明和要求
1、本公告鱼塘位于新圩村,具体为大前方16亩、东分通心河14亩、红旗至宣湾通心河35亩、机口村前水面31亩,共计面积约96亩。
2、本次鱼塘发包项目为鱼塘承包经营权发包,方式为整体发包或分塘发包。水、电架设及费用等自行解决。
3、本次发包鱼塘周围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具体以协议为主。且承包期间不得转包、需维持鱼塘现状。
4、鱼塘承包价格见上表(考虑多方面因素)。承包金采用一次性足额交纳。
5、承包成功,确定受让方后,双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合同,签订正式合同前,承包方须将六年的承包金足额缴入指定账户(名称:乌江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开户行:和县农行乌江分理处 账户:***************)。并将合同提交一份至乌江镇招标办存档。
6、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土地,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征收征用,村委会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承包方,并退还剩余承包费(按月计算)。
7、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8、承包人所进行的渔业经营活动不得妨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承包结束后,承包方不得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等任何补偿要求。
9、本公告未作详细要求的事宜,转、受双方合同具体商定。
三、交易方式
本项目乌江镇招标办以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
1、现场采取一次性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承包方。
2、本项目承包金起始价底价每年每亩100元。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包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承包条件的前提下,根据《马鞍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规则(试行)》[马公管(2015)25号]及《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和招管【2014】38号)的规定,可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承包,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始价。
四、承包人资格条件
1、承包者须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鱼塘承包经营权的真实意愿;
3、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渔业生产经营能力。
五、报名时间及承包文件获得
意向承包人可于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乌江镇招标办报名。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承包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现金用信封密封,标注单位名称)
6、报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资格审查时带来现场核查
(二)承包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现金用信封密封,标注姓名)
3、报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七、承包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投标保证金:开标前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单位保证金须用信封密封。中标单位确认后凭本人身份证立即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八、踏勘现场
本次承包各意向方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承包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拟承包鱼塘现状、要求等,承包权取得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鱼塘现状为名提出异议,村委会及公告人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九、承包竞价时间地点
定于2020年4月1日下午15:00在乌江镇二楼小会议室进行。
联系电话:刘永香:177*****128张加财:138*****191
乌江镇招标办公室
乌江镇新圩村委会
2020年3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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