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数据湖PPP 招标公告

博白县数据湖PPP 招标公告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 博白县公安局 委托,对 博白县数据湖PPP项目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授权主体:博白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博白县公安局

3、项目名称:博白县数据湖PPP项目

4、采购需求:本项目合作期限11.5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维护期10年,具体以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由博白县人民政府指定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依法合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承接主体,在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其中项目投(融)资责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5、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一个150㎡智能化中心机房;一套存储空间为10PB数据湖存储系统;新建1969个监控点位共2716台摄像机(其中141台高清球机,2567台高清枪机,8台高空高清球机)、无人机视频图传系统1套、移动视频图传系统1套、车载视频图传系统1套、特征地址采集终端280套、人脸识别系统50套、27个乡镇派出所分控系统、停车场车辆数据采集终端25套、过车抓拍卡口50套、视频智能联网系统1套、图像大数据系统1套、一体化支撑系统1套、合成作战平台1套、各警种业务对接平台1套、安全边界接入系统5套、社会视频资源整合平台1套、县级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总平台1套、县级综治视联网分平台1套、综治视联网重点成员单位分平台8套、镇级综治视联网分平台28套、重点村级综治视联网分平台28套。

(2)建设内容:包含机房建设、数据湖存储系统、前端系统、网络传输系统、公安业务系统平台、综治视联网系统平台六部分主要关联系统建设。本项目建设将在博白县现有城市报警与监控资源为基础上,结合当前的需求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并根据《博白县人民政府十六届第17期常务会议纪要》文件要求,将博白县城乡治安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中尚未实施的第二、三、四批并入本项目统筹规划,统一建设,最大程度地实现博白县现有城市监控应用系统的技术升级、应用升级和功能升级。

6、项目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整个数据湖的设备设施运营和维护。项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各类应用系统的维护、软硬件维护等;

(2)日常巡查(巡查人员、巡查频次、设备设施巡查档案、巡查责任、问题处置);

(3)社会责任(预防、发现、控制、制止和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和恐怖犯罪活动的有效武器)。

项目运营要求:满足治安管理、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应急指挥等需求,为预防、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

7、质量标准:质量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行业标准》(GA70-94)、《公共图像系统技术规范》(DB12/480-201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6)、《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1-2016)、《公安交通电视监视系统验收规范》(GA/T 514-200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7)、《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 1-2016)、《广西公安机关联动规范》、《广西公安机关合成联动标准》、《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软件验收符合软件使用性能的有关规范和要求,以及国家、地方规定的规范要求,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作期间,若国家、省、市、县出台具体考核办法或新的相关规定,则上述与之不一致的或未作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以国家、省、市、县出台标准为准进行调整并执行。

8、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中,政府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资本承担,项目公司通过经营有一定的使用者付费收入,但无法使社会资本获取合理收益、甚至无法完全覆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的项目。综合考虑,本项目投资回报机制设定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9、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10、投资规模: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为9672.05万元。

二、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财务要求:

(1)具有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的融资能力或同等条件的资金能力(提供银行出具的授信合同、融资合同、授信说明、贷款承诺函/意向函等任意一种或多种有效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

(2)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1个月内具有不低于 1800万元的自有资金证明,用以货币形式项目资本金出资。

提供有效的银行存款证明材料(冻结、查封等受限资产不计入其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各自的银行存款证明材料中所载明的银行存款金额可加总计算。

(3)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签订投资合作协议7日内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合资成立PPP项目公司。本项目资本金为 1934.41 万元,用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以及项目融资需要。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 1934.41 万元。政府方占股 10 %,政府方注册资本金为 193.44万元;社会资本占股 90 %,社会资本方注册资本金为 1740.97 万元。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 1740.97 万元在项目公司成立60日内现金到位。若社会资本方未能确保项目资本金及时到位,造成工期延误 30 天以上,社会资本方承担相应责任。

3、信誉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为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须为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4、资质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施工方满足即可):

具有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5、其他要求:

(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出资比例;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社会资本方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施工(如社会资本方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

⑤联合体各方须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申请人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⑦联合体各成员中,以主要出资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合格社会资本方的确定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资格审查标准及方法”。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3、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申请人携带以下有效材料前往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委托代理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申请时提供)。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提供原件的提交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复印件,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报名时的单位性质及成员结构必须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保持一致,否则项目实施机构有权拒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应于2020年6月17日10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送交到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资格预审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本次资格预审会议将于2020年6月17日10时00分在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召开。

七、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博白县公安局

地址:博白镇大街059号

联系人:秦小栓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8层

联系人:宋庆平

联系电话:181*****09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博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博白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



标签: 数据湖 顾问 恒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