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春天加油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锦州春天加油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已由石化股份销发〔2020〕106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辽宁石油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承包商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锦州春天加油站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锦州春天加油站
2.3建设规模: 一般项目
2.4建设投资:94.97万元。
2.5计划工期: 15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 6月 2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0年6月16日。
2.6本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采购范围:
1.原工艺管线拆除,利旧4台SF油罐,罐区围堰拆除;
2.罐区、加油机、站房重做防雷、静电接地设施,增设紧急切断系统;
3.地面修复700平方米(管沟部分200平方米卸油平台150平方米,出入口350平方米);
4.付油管线设置双层复合管线,增加检测装置;
5.加油站动力线和网线重新铺设,配电柜、监控机柜从便利店挪至办公室,增加管控系统;
5.增加液位仪系统;
6.油罐底阀利旧,防撞柱利旧,加油机从其他加油站调拨;
7.站房重做防,内部重新布置,后侧窗户部分封堵,破损瓷砖修复,站房正面及侧面刷漆,便利店易捷店招从其他站调拨;
8.辅房选择4间房作为宿舍、锅炉房、淋浴间、卫生间,内外墙粉刷,顶部做防水;
9.品牌柱增设LED显示屏,油品标号更新;
10.罩棚檐口使用3M布装修,立柱、吊顶清洗。
11.防疫要求:需结合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情况以及地方政府有关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施工现场防疫管理措施,明确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应急响应和处置、防疫物资和应急物资,明确现场消毒、体温检测、集中住宿、集中餐宿、隔离等区域划分。(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8其他。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应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5年以来有(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其他。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5年以来有(类似项目描述)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施工方面:
4.1应制定专门安全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2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设施。
4.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 2020年 5月 26日至 2020年 5月28日(工作日,每天 9时 00分至 16时 00分);
(2)购买地点: 线上获取 。
(3)凡在线下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承包商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
5.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
(1)本采购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4图纸押金 元,中标人确定后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6.保证金
6.1采购人 (不要求)承包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承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整。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 2020年 5月 29日9时 00分至 9时 30分。
7.2截止时间: 2020年 5月 29日9时 30分。
7.3递交地点: 沈阳。
7.4递交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1号。
8.开标
8.1开标时间: 2020年 5月 29日9时30分。
8.2开标地点: 沈阳。
8.3开标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1号。
9.其它
9.1本次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9.2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商保密。
10.采购人
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1号;
邮编: 110000;
联系人: 张冰;
电话: 182*****004;
传真: ***-********;
电子邮箱: zhangb.lnsy@sinopec.com。
11.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
邮编: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3.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2020年 5月26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