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油烟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餐饮油烟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①辖区内华山路、恒山路、珠江路、武楼小区、鑫润花园、庐山路、二级路、黄河路沿街餐饮饭店②辖区幼儿园③辖区内长江路以北,企业、机关单位食堂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监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证书范围涵盖油烟采样和测定,且证书合法有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0.000000 |
B | ①辖区内燕山路、淮河路、长江路、黄山路、湖南路、东外环、天山路、聊环路、卓亚未来城、九州商贸沿街餐饮饭店②辖区内中小学、高中、交通学校、医院、宾馆③辖区内长江路以南,企业、机关单位食堂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监测机构 CMA 资质认定证书,证书范围涵盖油烟采样和测定,且证书合法有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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