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处曙采、欢采、沈采等食堂液化气服务(1285)招标公告
振兴处曙采、欢采、沈采等食堂液化气服务(1285)招标公告
振兴处曙采、欢采、沈采等食堂项目液化气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55FW1285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振兴处曙采、欢采、沈采等食堂项目液化气服务项目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振兴公用事业处2020年成本计划列支项目,计划文号为振计便字[2020]第6号,计划金额为179.41万元,含税。项目业主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振兴公用事业处。该项目计划已下达,具备招标条件。。
2.1.2招标范围:为曙采、欢采、沈采、锦采、特油食堂提供液化气配送服务,液化气暂估为4500罐。
1标段:欢采、沈采、锦采、特油共计4个食堂液化气配送服务,液化气暂估为2410罐,计划金额107.23万元。
2标段:曙采食堂液化气配送服务,液化气暂估为2090罐,计划金额72.18万元。
2.2实施地点:曙采、欢采、沈采、锦采、特油食堂;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第********55FW1285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及配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27 08:30:00至2020-06-04 16:00:00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该项目处报名。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联系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4.2 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北京时间2020-05-27至2020-06-04,08:30至11:30,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2020年5月28、29日除外)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办理招标文件缴费。
4.3 招标文件售价¥标段1:1072.3元;标段2:721.8元。
4.4 缴费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联系。
4.7吉林省等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06-16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投标人用户手册。
5.2 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标段1:20000元;标段2: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日缴纳投标保证金、提前完成投标(开标前随时可以撤销或修改),避免不确定因素造成投标失败。
5.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标段1:1.65万元(含税);标段2:1.59万元(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0-06-16 08:30:00
8.2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9.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9.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9.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9.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9.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实施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迟女士\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chirui@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0年5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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