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梨树县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根据梨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BM/2020/014,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梨树县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2具备具有保密资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本采购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内容: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详见“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
三、采购项目预算: 财政资金50万元。
四、供应商注册、磋商文件获取、响应确认:
从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响应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响应”界面点击“响应”按钮,否则响应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将依法依规对不诚信进行处理并曝光。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6月11日09: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邮寄投标,确保开标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投标。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吉平宾馆一楼第1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开启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转账支票(只适用长春市内,票面写明收款方名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名称并加盖出票方财务印鉴)、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九、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梨树县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76*****015
招标人: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西郊街海银御景商网
账户名称: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号:3594 0188 0000 69312
监督部门:梨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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