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招标公告
摩托车招标公告
高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关于摩托车询价采购的公告
GYZCX-201204
高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摩托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及供货能力且在本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2012年2月9日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及要求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元) 交货期
市场零售价 成交价
踏板式摩托车 所购车辆要求为国内知名品牌,外观尺寸为1860*700*1095左右,空车质量>110Kg,额定载质量≥180Kg,发动机形式为单缸、四冲程、风冷,化油器,皮带传动,“SUZUKI”(铃木)、“HONDA”(本田)或“YAMAHA”(雅马哈),发动机排量为123-125ml,最大功率≥6.5KW,最高车速≥80KM/h,最大爬坡度≥25°,变速机构为无级变速,启动方式为电启动/脚启动(辅助),经济油耗L/100km≤1.8,制动器型式为前盘后鼓式,制动操纵方式为前手刹、后脚刹,制动距离≤6M。 13辆
填报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2、所供货物保证是原装、全新合格正品,质量、规格、性能等完全符合规定的要求;交货时间必须满足交货期栏内注明的要求,一经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期交货。
3、物品的单价和总价包括应配备的各种附件、保险杠和后备(尾)箱的安装、调试、运输等费用;
4、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内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其费用由供方负责;
5、全部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购货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6、应询者应将表中各栏填写完整;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服务相等且报价低价。
7、此表填好盖章密封后必须于2012年2月17日上午10时前送达(传真****-********)高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海潮路47号财校二楼)。过期一律不收。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通讯地址:
开户行名称: 帐号: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