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至九江公路复线工程(丁坝拆除和河岸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南庄至九江公路复线工程(丁坝拆除和河岸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65
南庄至九江公路复线工程(丁坝拆除和河岸防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庄至九江公路复线工程(丁坝拆除和河岸防护工程)已列入佛发改工交[2009]90号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建设任务是对丁坝进行拆除及河岸防护等内容。工程造价约350万元。
2.2 项目地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3 计划工期:计划 2012 年3月开工, 2012 年5月完工。共计9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标段: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 1 个合同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佛山市水务局核发并且年审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
(5)业绩要求: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曾在广东省内独立完成过1宗或以上单项合同造价为30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6)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该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
(7)其他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②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注:企业技术负责人可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中的其中一人)
④施工员: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⑤质检员: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⑥安全员: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且取得由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⑦授权委托人:提供近3个月(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的有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3.2 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 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3.5 根据粤水建管[2010]245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以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网址:www.gdwater.gov.cn)或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查核的为准。
3.6 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 2月 9日~2012年2月13日(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方式一、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佛山市南海区农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缴交报名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等资料,并由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在银行收款回执上签名盖章确认,投标人凭银行收款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③ 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
④ 款项来源:丁坝拆除施工招标文件费;
⑤ 缴费金额:300元。
【备注:采用不记名方式的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佛山市南海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光盘为2012 年2月9日~2012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和报名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话:****-******** 传真:****-********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2年2月21日8时30分至2012年2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其他
8.1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2本项目的投标担保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其基本帐户许可证原件,开标前将进行核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南海区桂城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7- ********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
传 真:****-********
二○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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